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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汽车租赁业出现监管“真空”

编辑:郑州喜运顺风租车有限公司  时间:2012/03/10  字号:
摘要:岛城汽车租赁业出现监管“真空”
近年来,青岛汽车租赁业发展迅速,从少有人租车,到节假日、旅游高峰期的一车难求,青岛汽车租赁业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我市乘用车保有量的迅速提高也为租赁市场培育了大量潜在的消费者。记者从青岛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注册的汽车租赁公司有1907家,拥有汽车租赁资格的个体企业887家,青岛租车行业在经历了起初的发展、低谷后开始触底反弹,并逐渐形成规模。青岛经济的繁荣及旅游业的发展给汽车租赁市场带来了发展机遇。

  随着暑期来临,青岛目前又进入旅游高峰期,记者从多家汽车租赁公司了解到,伴随旅游高峰期的来临,我市汽车租赁市场逐渐火热起来。但日前记者就这一行业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由于缺乏相应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岛城汽车租赁市场仍存在许多不合理现象,急需出台相关管理制度规范。

  发展机遇

  “本本族”给汽车租赁带来商机

  随着经济发展及私家车的普及,我市催生出了大批有驾照没车开的“本本族”。这使租车行业拥有了庞大的潜在消费群体。在2010年春节期间,记者从青岛多家汽车租赁公司了解到,许多汽车租赁公司甚至出现了罕见的“一车难求”的局面。目前,青岛进入旅游高峰期,大量游客来青岛旅游,其中不乏许多有本无车的“本本族”,为了方便旅游,租车成为许多人的首选,这给岛城汽车租赁市场带来了商机。据了解,目前多数汽车租赁公司业务量明显加大,部分租赁公司甚至已经无车可租。

  尽管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但业内人士对汽车租赁行业的前景仍充满信心。他们认为,买车一次性投入大、养车费用高等综合因素,会制约一些不经常用车的家庭去投资买车。而这些平时无车用的“本本族”在需要用车时就会选择租车。记者在山东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了解到,现在正值旅游季节,对于那些还没买车却想出游兼练驾技的“本本族”来说,很大一部分选择用租车的方式来实现自驾旅游梦想,许多市民前来租车大都选择了短线出游。据介绍,小排量、耗油少的经济型车比较受“本本族”的欢迎。排量在1.4~1.6升之间的经济型小车最受欢迎。

  市场现状

  私家车充斥汽车租赁市场

  记者从多家汽车租赁公司了解到,许多汽车租赁公司内用来出租的车并不是公司所有,大部分是个人的车,这些车是个人的私家车挂靠到汽车租赁公司出租的。据神州租车负责人介绍,目前青岛许多小型汽车租赁公司的相当一大部分车是私家车主的车,而这些汽车租赁公司所起到的作用是提供汽车租赁的信息平台,和对租出去的车辆进行管理。

  由于汽车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青岛出现了许多的小型汽车租赁公司。记者采访时发现,在一些并不起眼的酒店、小商店,经营业主随便挂个牌子就经营起汽车租赁业务,一些甚至同时打出了欢迎私家车主挂靠等内容,这些租赁业务大部分是以私家车为主,并没有相应的手续,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等处理起来非常复杂。

  据调研发现,在汽车租赁业蓬勃发展同时,汽车租赁市场也存在制约市场发展的几个问题:一是市场混乱,存在诸多黑车挂靠,“个体拼凑”等手段建立的“租赁”公司,既无法保证车辆的安全性,又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二是行业内缺乏相关规定和规范,没有公开的收费标准、缺少统一管理,企业自律性较差。三是企业普遍存在有提供代驾业的现象,这与我省道路运输条例中“汽车租赁企业不得提供驾驶劳务”相违背。四是多数企业存在融资困难、资金链不稳等问题。

  行业管理

  行业期盼完善租赁体制

  据了解,早在《道路运输条例》实施时,汽车租赁业便陷入一个无法可依、无从管理的境地,2007年前,汽车租赁业还拥有1998年出台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然而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于2007年年底被废除,汽车租赁行业没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文件,而《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又没有就交通部门对汽车租赁的管理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汽车租赁行业没有了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相应的全国性行业协会进行管理。

  据记者从交通运输部网站了解,《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核心管理制度是对汽车租赁企业设立的行政许可制度,但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这一许可制度因为缺乏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不再具有合法性,因此交通运输部决定将其废止。此后国内汽车租赁业就进入一个类似真空管理的处境。据了解,目前青岛市注册拥有客运业务的汽车租赁公司必须经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进行资质审批,而普通租赁公司注册则无需交通运输委审批,可直接到工商局注册。据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对于汽车租赁公司的准入资格审批还存在一些争议,相关部门也在积极研究,寻求适合青岛市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的办法。

  随着汽车租赁业的快速发展,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缺乏对行业发展的制约逐渐显现,各类问题的出现也让汽车租赁业内人士苦恼。一位从事汽车租赁生意的尹先生告诉记者,汽车租赁行业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由于租赁手续不健全,犯罪分子就容易伪造他人证件,然后冒名将车辆骗走。“现在青岛的汽车租赁市场上充斥着太多的社会闲杂车辆,许多车辆都是个人私家车挂靠。很多车行规模小、资金少,于是就将社会闲置的私家车辆聚集,互相压价进行恶性竞争。”

  今年3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规定,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并办理工商营业登记和税务登记。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车辆营运证。《条例》的出台,为汽车租赁的管理提供了依据,但是汽车租赁企业的管理以及监管等却缺少具体的细则。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正在出台相应的细则。2011年4月,针对汽车租赁业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今后五至十年,我国将初步形成龙头企业引领、经营主体多元、网络覆盖全国、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良好、服务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汽车租赁服务体系,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汽车租赁业的需求。《通知》中还指出要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规范发展,加快制定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通知》的下发,让迟迟未见出台相关法规的汽车租赁业期待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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